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川贝枇杷片
汉语拼音:Chuanbei Pipa Pian
【成 份】川贝母、桔梗、枇杷叶、薄荷脑。辅料为杏仁香精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显棕褐色;味辛、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宣肺,化痰止咳。用于风热犯肺,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吐痰不爽,咽喉肿痛,胸闷胀痛;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【规 格】每片重0.2克(相当于饮片0.56克)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3片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监测数据显示,川贝枇杷制剂有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胃不适、头晕、皮疹、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。
【禁 忌】
1.孕妇禁用。
2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
4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5.糖尿病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儿童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服药期间,若患者发烧体温超过38.5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、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.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,应停药并及时就医。
10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1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2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3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4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封。
【包 装】口服固体药用(高密度聚乙烯/聚丙烯/聚酯)瓶包装; 27片/瓶。
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中成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药品标准部分(内科肺系二分册)WS-10907(ZD-0907)-2002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(批件号:2013B00612)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6320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0年09月06日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名 称: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邮政编码:401520
电话号码:(023)81660303
传真号码:(023)81660303
注册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网 址:http://www.hilan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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